为何不用汉语固有词语?
以一首《乡愁》蜚声华人世界的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2002年5月回到他的母校——南京大学,参加母校的百年庆典。以“左手写诗,右手写散文”而闻名的余光中,其实还是一位翻译家和文学评论家。5月18日,在被南大聘为兼职教授的仪式结束后,他给在场的师生和校友做了《中文与英文》演讲。
他说:现在报纸上常根据英文sex harass的翻译使用“性骚扰”一词,其实这是多余之举,因为中文里的“调戏”一词正表达了此意。又如,中文根据英文的“in fact”,出现了“事实上”一词,也不合中文的规范,如果贾宝玉对林黛玉说“事实上我是爱你的”,就不如说“其实我是疼你的”更可信。
众所周知,如果译语(target language)有现成的说法,翻译时就不要再去创造新词或新概念了,这是翻译的重要原则。非要创造就会降低可接受性,有损翻译的质量。但是,现在抛开我们汉语中的固有的词汇和表达方式,而滥用英文音译词或翻译概念的现象却屡见不鲜。例如:
我们早就有“选择题”这一考试形式,所谓“选择”就是从几个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为什么非要把multiple choice翻译成“多项选择题”呢?也许有人认为,原文用的是multiple choice,若翻译成“选择题”,multiple哪里去了,好像不加上“多项”两个字就对不起multiple这个词似的。其实汉语“选择题”已经把原意表达出来了,加一个“多项”,毫无必要。更有甚者,cloze已有“完形填空”这样的译法,也被普遍接受,但有人还别出心裁把它音译为“克漏字”,解释为“攻克漏掉的字”,但没有人愿意接受这个译名。同样,汉语有“电车”,就不要把streetcar译成“街车”(美国剧作家田纳西·威廉斯的著名话剧A Streetcar Named Desire,被翻译成《欲望号街车》),我们不知到“街车”是指什么。汉语有“飞机场”的说法,就不要把airport译成“航空港”,汉语有“人行横道(线)”,就不要把“zebra crossing”译成“斑马线”。我们从报纸上常常看到某某“爱乐乐团”来华访问,如:柏林爱乐乐团,维也纳爱乐乐团等。实际上指的就是“乐团”或“交响乐团”。我们国内有中央乐团,天津交响乐团,而不是什么“中央爱乐乐团”,其实这一说法是从Philharmonic orchestra机械翻译来的,Philharmonic一词有两个含义,一是指“音乐爱好者的”,一是指“交响乐团的”,这里显然是指后者。
这种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在青年人的口语中。例如,“拜拜”(bye-bye)不绝于口,而不再习惯说“再见”了;满口的“酷”和“爽”(cool),其实,汉语中表达这一概念的词汇多得很,一个字的有“俊”,“帅”,两个字的有“漂亮”,“潇洒”;四个字的有“风流倜傥”。不说“打球”(play ball)而说“打波”,不说“球鞋”而说“波鞋”(ball shoes),不说“聚会”而说“派对”(party),不说“表演”而说“作秀”(show),把“饼干”叫作“克力架”(cracker),把“洗发膏/液”叫作“香波”(shampoo),这类例子不胜枚举。
有些赶时髦的年轻人,开始以在言谈中搀杂几个外文词为荣:“有的fans上去就kiss人家,真不要face”。这使人想起殖民地时期的旧上海,一个买办会说:“如果这笔生意dos,我又可以挣两个percent回扣。”“Oh,yeah,阿拉上海人不是个sucker!”
在同其他民族文化交流中,借用对方语言中的某些词语来表达本民族语言中没有的概念属正常的语言容纳现象。反之,毫无必要地借用或滥用外来词来表达本族语中已有的对应形式的概念,无疑会产生语言污染现象,不仅影响本族语言的正常功能,也是一种缺乏自信心的表现。在我们积极吸收外国先进科学技术和进步文化的同时,也应捍卫我们民族语言的纯洁性。
评论